去年因應疫情實施的緊急病假條例獲得延續。《三藩市紀事報》報道,東灣州參議員史堅娜(Nancy Skinner)提出的SB 95號法案,繼周四獲州議會通過後,周五已獲紐森簽署成為新法,將在10天後生效。
該法要求僱員人數超過25人的加州企業,必須為僱員提供單獨的緊急有薪病假,執行期追溯到今年初。加州會為這些企業提供兩周的有薪病假工資稅減免,不過這些減免未必能完全覆蓋今年一月以來的所有時間。
新法比以前實施的舊法律大幅度擴大了實施範圍。在去年通過並馬上實施至去年12月的法律,要求在全國僱員人數超過500人的大企業才要為員工提供這種單獨的緊急病假。
史堅娜指出,「到今年9月30日前,SB 95號法案將會為超過1040萬名加州勞工提供額外的有薪病假。」她說,對於加州染疫人士或是那些被迫緊急隔離觀察的僱員來說,新法是大好消息,讓他們可在家好好休息,不用被迫外出工作而冒上更大風險甚至傳染他人。
不過這法案遭到了以加州商會為首的逾100個商界組織的反對,指出這條法案會讓本已掙扎求存的商家再遭重擊,面對更大的財務壓力。他們指出,加州居家避疫令出台一年之後,太多的商家正面臨生存危機,執行這個成本高昂的法規可能會讓這些商家倒閉。
新法之下,只有僱員人數少於25人的極小型企業可以獲得轄免。
由於聯邦規定,自願提供新冠疫情緊急病假的企業,從4月1日開始可獲得稅收減免,但SB 95號法案追溯至今年1月,因此還不清楚受影響企業能否獲得聯邦退稅。
SB 95與去年實施的緊急病假法律也有些不同。新法適用於所有類型僱員,還有那些因為接觸到病毒而要隔離的人,而不僅僅是必須離家外出工作的人。打疫苗以及因疫苗產生的副作用而要休假的僱員,以及出現症狀、需要醫療照顧、需要照顧染疫家人或因孩子學校關閉而要在家看護孩子等情況,都被包括在新法適用範圍內。
如果僱員因為各級政府的疫情指引而要休假,企業最高可獲得每天511元的退稅,而如果僱員要休假照顧家人,企業最高只能獲得每天200元的退稅。本報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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